《逆轉裁判1:復甦的逆轉》流程攻略 – 第5話
內容目錄
第5話 復甦的逆轉
1、第1天·偵探(第一次偵探)
成歩堂法律事務所
對話(茜):「關於茜」「關於事件」「科學搜查官」「和千尋的關係」
移動:拘留所
拘留所
對話(寶月):「關於事件」「被害者」「關於巴」「和千尋的關係」
成歩堂法律事務所
移動:檢察署·地下停車場
檢察署·地下停車場
在右屏中任意部位「調查」後,出現???(罪門)
調查:【左屏幕】掉在地上的錢包
→獲得證據:錢包
調查錢包後開始證據的カガク搜查。
→證據「錢包」變更為「多田敷道夫的ID卡」
以上全部結束後響華登場。
對話(響華):「關於事件」「目擊到什麼」「關於響華」「檢察署」
移動:高級檢察官辦公室
高級檢察官辦公室
響華的「交談」結束後前往高級檢察官辦公室,御劍出現。
對話(御劍):「關於事件」「關於御劍」
→「關於事件」結束後「寶月巴」出現。
對話(御劍):「寶月巴」
→獲得證據:御劍的小刀
調查:沙發上的獎杯
→獲得證據:檢察官獎盾
舉證:檢察官獎盾
以上結束後出現對話「案發當天的情況」。
對話(御劍):「案發當天的情況」
→獲得證據:御劍的停車紀錄
以上結束後,出現???(原灰)對話。
可以從「檢察署·地下停車場」前往「警察署·入口」。
移動:檢察署·地下停車場→警察署·入口
警察署·入口
對話(糸鋸):「關於事件」「關於搜查」
調查:逮捕君
→獲得證據:逮捕君的立牌
舉證:多田敷道夫的ID卡
→對話「多田敷道夫」出現
對話(糸鋸):「多田敷道夫」
舉證:「御劍的小刀」以及「御劍的停車紀錄」
舉證:檢察官獎盾
→舉證後出現「御劍的傳聞」
對話(糸鋸):「御劍的傳聞」
以上結束後
獲得證據:介紹信
檢察署·地下停車場
獲得「介紹信」後,罪門出現,在舉證「介紹信」前無法對話。
舉證:介紹信
→可以和罪門對話,右屏可以「調查」。證據「介紹信」消失。
對話(罪門):「關於被害人」「關於罪門」
「關於被害人」結束後
→獲得證據:多田敷道夫的解剖紀錄
調查:(右屏幕)車左下的手機
(哪里科學了!)總之我們調查看看吧。
選擇:調查
→進入手機的詳細畫面。
調查手機:
旋轉後調查手機橫向藍色的部位→調查藍色按鍵。
旋轉後使用右邊和下邊的撥號盤。
→獲得證據:手機
以上完成後,對話「寶月巴」出現
對話(罪門):「寶月巴」「檢察署的氣氛」
調查:【右屏幕】車子後備箱中
(調查後發現字條。)
→獲得證據:多田敷的字條
以上結束後和茜對話。「手機」的數據更新。
2、第2天·法庭·前篇(第一次法庭·前篇)
獲得證據:地下停車場平面圖
詢問~目擊到什麼~
【證言者:市之谷響華(響華)】
追問:「我心裡其實早就有預感。這樣的一天,遲早會來……」「在鐵絲網的另一邊,我看到主任檢察官站在那輛沒品味的轎車旁。」
→獲得證據:現場照片
舉證:「主任檢察官的右手還舉著一把小刀。」時選「現場照片」
(嗚嗚嗚……我應該怎麼辦……)
選擇:異議!
→證言追加
舉證:「本次殺人完全是有預謀的作案!否則怎麼會準備橡膠手套呢。」時選「御劍的小刀」
詢問~阿響的推理~
【證言者:市之谷響華(響華)】
舉證:「如果不是這樣,那個冷血機器人才不會刺那麼多刀!」時選「多田敷道夫的解剖紀錄」
→證言追加
舉證:「我將主任檢察官的紅色圍巾看成了血跡……她當時的樣子極為可怕。」時選「現場照片」
詢問~逮捕了被告~
【證言者:市之谷響華(響華)】
追問:「我立刻追了上去,對她宣示嫌疑人應有的權利後,將她逮捕……」
(怎麼辦呢……要繼續追問下去嗎……?)
選擇:繼續追問
追問:「就在我逮捕她的瞬間,從她口中聽到了“圍巾”這個詞!」
(“電話”……難不成,是指那個手機……?)
選擇:詳細追問
→證言追加
→證據「寶月巴的手機」的數據更新
舉證:「之後她放棄了牆上的電話,改為使用她的手機……我全都看到了!」時選「地下停車場平面圖」
證人的“謊言”,那就是……
選擇:目擊的“地點”
阿響小姐目擊到命案發生的地點……就是這個地方!
選擇:警衛室
(有沒有什麼“重要的差異”,由於這個謊言而發生……?)
選擇:與現場的距離
(可是……我手上還有反駁的材料嗎?)
選擇:任意選項
獲得證據:被害人的鞋
詢問~關鍵證據~
【證言者:市之谷響華(響華)】
追問:「這只鞋子……沒有任何矛盾,是最完美的證物!」
(現在是關鍵時刻。被害人的鞋……有問題嗎?)
選擇:指出問題
請指出你認為有問題的地方!
指摘:旋轉鞋子,指證鞋底的血跡
你說!鞋底的血跡,到底跟什麼東西產生矛盾了!
舉證:現場照片
並且
舉證:「這只鞋子……沒有任何矛盾,是最完美的證物!」時選「現場照片」
請指出你認為有問題的地方!
指摘:旋轉鞋子,指證鞋底的血跡
這張照片的“問題”……究竟在哪裡!
選擇:車上的圍巾(排氣口)
排氣管中的布,跟本次命案有關的證據是?
選擇:寶月巴的手機
3、第2天·法庭·後篇(第一次法庭·後篇)
刀的科學搜查
光標移動到刀握柄的按鈕處→調查
獲得證據:刀
詢問~警察署的“內情”~
【證言者:岩徒海慈(岩徒)】
舉證:「除非你們能證明小刀跟多田敷小弟弟有關係,那就另當別論了。」時選「多田敷的字條」
→證言變更
追問:「這把小刀是某起案件的證物。從警方的證物保管室被偷走了……」
追問:「警察署裡也有位搜查官遭到了殺害。……真是的。可不是件小事啊。」
那,給你些獎勵吧。我可以透露一件事給你……你想知道什麼?
選擇:發現被害人的場所
追問:「不過畢竟跟檢察署發生的案子沒有關係,所以我不能透露詳情。」
→以上完全結束後追加證言
追問:「我是很想幫忙啦。不過我不能告訴你警察署那邊的被害人姓名。」
(沒辦法……只好選擇性地詢問了)
選擇:被害人的ID號碼
(警察署的被害人ID號碼……“5842189”……)
選擇:大概能猜到
你說的“心裡有數”……究竟是怎麼回事?
舉證:多田敷道夫的ID卡
4、第2天·偵探(第二次偵探)
檢察署·地下停車場
魯米諾反應:在屍體左側多次點擊屏幕,在血跡周圍出現方框時再次點擊
(“奇怪的地方”……從科學的角度思考一下吧)
選擇:任意選項
獲得證據:魯米諾試劑
響華登場
對話(響華):「今天的法庭」「搜查官‧響華」
舉證:現場照片
舉證:「刀」以及「多田敷的字條」
以上結束後出現「SL9號事件」
對話(響華):「SL9號事件」「搜查官·罪門」
→獲得證據:牛排盒飯
移動:警察署·入口→警察署·警衛室
警察署·警衛室
調查:通往保管室的門
警察署·入口
獲得證據「牛排盒飯」,在「警察署·警衛室」中調查通往保管室的門後糸鋸出現。
和糸鋸對話後,拘留所會出現原灰。
拘留所
對話(原灰):「案發當天的情況」「關於被害人」
對話(原灰):「手上的繃帶」
「關於被害人」看完後
舉證:多田敷道夫的ID卡
→對話「犯案的詳細經過」出現
對話(原灰):「犯案的詳細經過」(變更為「關於被害人」)「被逮捕的理由」
警察署·刑事科
在拘留所和原灰對話「被逮捕的理由」,警察署·刑事科出現岩徒。
對話(岩徒):「關於御劍」「保管室的事件」
交談「保管室的事件」之後
調查:科長
→獲得證據:多田敷的報失單
以上完成後,對話「搜查許可」出現
對話(岩徒):「搜查許可」
警察署·警衛室
調查:通往保管室的門
→從巌徒處獲得「搜查許可」時,罪門登場。追加移動場所「證物保管庫」。
舉證:牛排盒飯
→可以和罪門對話,證據「牛排盒飯」消失。
對話(罪門):「案發當時的警衛室」「關於罪門」「防盜系統」「移送」
對話「防盜系統」後
舉證:多田敷道夫的ID卡
→獲得證據:ID卡使用記錄
移動:證物保管庫
證物保管庫
獲得證據:證物保管室平面圖
對話(糸鋸):「1日組長」「關於御劍」「證物保管庫」
→獲得證據:證物保管庫
舉證:「多田敷的字條」以及「刀」
→交談「SL9號事件」出現
對話(糸鋸):「SL9號事件」
舉證:ID卡使用記錄
→追加數據。
調查:【右屏幕】染上血蹟的保管庫、打開的儲物櫃
調查:【右屏幕】帶繩子的手套
→獲得證據:橡膠手套
調查:【右屏幕】凌亂的地面
(又是和“SL9號事件” 有關的證物……)
選擇:仔細調查一下
→壺的組合。
壺的組合:
No.5→No.4→No.6→No.1→No.8→No.3→No.2→No.7
→獲得證據:站不穩的壺
魯米諾反應:
法庭紀錄→魯米諾試劑→舉證。
魯米諾反應的場所:
【右屏幕】染上血蹟的保管庫、地面碎片附近
【左屏幕】露出布片的保管庫
(檢測血跡後,證據「證物保管室平面圖」的詳細畫面上會有印記)
全部工作結束後糸鋸消失。
高級檢察官辦公室
對話(御劍):「查問委員會」「明天的法庭」
舉證:「多田敷的字條」以及「刀」
→交談「偽造嫌疑」出現
對話(御劍):「偽造嫌疑」
舉證:ID卡使用記錄
→獲得證據:螺絲刀
以上全部完成後,御劍出現「指紋採集工具組」對話。
獲得證據:指紋採集工具組
證物保管庫
獲得「指紋採集工具組」後會自動開始採集指紋。
採集指紋:
選擇手指:任意手指均可。出現「採集」鍵時點擊。
灑鋁粉:點擊到將屏幕幾乎染成純白的程度。
吹散多餘的鋁粉
手套採集結束,進行下一項檢測
選擇手指:有魯米諾反應的手指
比照:糸鋸圭介
調查:【左屏幕】保管庫
(她的眼神都變了。我有不好的預感……)
選擇:檢驗指紋
檢驗指紋:
選擇手指:食指
比照:罪門恭介
獲得證據:罪門的指紋
5、第3天·法庭·前篇(第二次法庭·前篇)
詢問~案發當天的狀況~
【證言者:原灰進(原灰)】
追問:全部
→「ID卡使用記錄」追加數據。
→獲得證據:監控錄像
詢問~在現場目擊到的人!~
【證言者:原灰進(原灰)】
追問:「既然這個人能打開那個保管庫的指紋鎖,表示他就是多田敷搜查官!」
(這份監控錄像……有沒有問題?)
選擇:有問題
能指出錄像上的人並非被害人的“矛盾”到底在哪裡?
選擇:17:14:30~31附近多田敷的保管庫閃爍的燈
保管庫的門沒有上鎖……請為我們指出“原因”!
選擇:17:14:42~43附近多田敷的保管庫落下的白色物體
被夾在保管庫門縫裡面的“絕緣體”……到底是什麼?
選擇:橡膠手套
詢問~在現場目擊到的人!②~
【證言者:原灰進(原灰)】
舉證:「就在事情發生的那個時刻!多田敷搜查官使用了那張卡片」時選「多田敷道夫的ID卡」以及「多田敷的報失單」
(……我該怎麼辦!還有路能走嗎……?)
選擇:任意選項
你心裡所想的“證人”……究竟是哪位?
選擇:罪門恭介(33)
獲得證據:SL9號事件的資料
6、第3天·法庭·後篇(第二次法庭·後篇)
詢問~案發當天的情況~
【證言者:罪門恭介(罪門)】
舉證:「我只是個旅人,跟本案毫無關聯。……如果沒有子彈,我就要走了。」時選「罪門的指紋」
詢問~染血的手印~
【證言者:罪門恭介(罪門)】
追問:「保管庫上面會有我的指紋,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。」
→「罪門的指紋」的數據更新
追問:「再說,兇手當時戴了手套啊。怎麼會跟我有關係呢?」
以上結束後追加證言。
追問:「如果監控攝像頭當時拍到了我,就不用像這樣爭論了……」
裡面到底有沒有拍到與罪門恭介有關的“線索”?
選擇:指出影像中的“線索”
請為我們指出……證人──罪門恭介的“踪影”!
選擇:17:15:12~13附近罪門的保管庫出現的布
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,那個保管庫是我打開的嗎!
舉證:證物保管庫
案發當時……罪門警官到底在哪裡?
選擇:被害人的位置(「被」字的位置)
請你為我們指出,證人當時逼不得已打開保管庫的“理由”!
選擇:17:14:56~57附近染血的外套的血跡部分
詢問~罪門的自白~
【證言者:罪門恭介(罪門)】
追問:全部
→證言追加
舉證:「不可忘記“SL9號事件”……其理由,你應該知道吧?」時選「SL9號事件的資料」
(這上面……是否有什麼“矛盾”之處!)
選擇:任意選項
平面圖中“缺少的部分”……請問到底是什麼?
舉證:逮捕君的立牌
(“第1次的事件”發生的時間……)
舉證:ID卡使用記錄
7、第3天·偵探(第三次偵探)
成歩堂法律事務所
對話(茜):「SL9號事件」「事件之後」「無法忘記的景象」「現在在意的事情」
拘留所
茜「交談」結束後,巴出現。
對話(寶月):「今天的法庭」「搜查官·寶月巴」「2年前的搜查」「第一發現者」
警察署·入口
對話(罪門):「2年前的審判」「弟弟‧罪門直鬥檢察官」「事件帶來的創傷」「岩徒與巴」
全部對話結束後罪門消失。
警察署·刑事科
以上結束後前往警察署·刑事科,和科長對話。
移動:警察署長室
警察署長室
獲得證據:2年前的照片
對話後自動移動到「警察署·入口」。
可以從「警察署·刑事科」移動到「警察署長室」了。
警察署·刑事科
對話(糸鋸):「御劍的危機」「“SL9號事件”」「 青影的犯罪行為」
舉證:刀
→對話「凶器」出現
對話(糸鋸):「凶器」
→「刀」的數據更新
→獲得證據:罪門直鬥的解剖紀錄
高級檢察官辦公室
以上全部完成後,高級檢察官辦公室中出現御劍。
對話(御劍):「”偽造”的真相」「明天的法庭」「案發當天的情況」
舉證:2年前的照片
→對話「檢察署獎的由來」出現
對話(御劍):「檢察署獎的由來」
→「檢察官獎盾」的數據更新
調查:桌下散落的紙片
→獲得證據:御劍的辭呈
檢察署·地下停車場
高級檢察官辦公室中與御劍會面後,響華出現。
對話(響華):「2年前的搜查」「解決事件之後」「傳說的搭檔」「“受人操縱”」
警察署·刑事科
以上全部結束後,糸鋸再次出現。
舉證:御劍的辭呈
→獲得證據:糸鋸刑警的ID卡
警察署長室
證據「糸鋸刑警的ID卡」消失。
對話(糸鋸):「署長的辦公室」「岩徒署長」
調查:有屏幕的桌子
→獲得證據:證物清單
調查:右屏幕金庫
(7位數的數字。我想想……)
選擇:輸入數字
輸入「7777777」
調查:右屏幕金庫內
調查金庫內後
舉證:站不穩的壺
我好像聽懂你的意思了!趕快試試看吧!
選擇:將碎片組合
將碎片組合起來。
→證據「站不穩的壺」的數據更新
調查金庫內後
舉證:指紋採集工具組
檢測指紋:
選擇手指:中指
比照:寶月茜(16)
→獲得證據:布塊
以上完成後岩徒登場,自動前往拘留所。
拘留所
對話(寶月):「保持沉默的理由」
你說我在“害怕”的人……到底是何方神聖呢?
選擇:岩徒海慈(65)
對話(寶月):「岩徒海慈」
岩徒署長對那起案件的證物做出不法行為的證據何在!
舉證:「站不穩的壺」以及「證物清單」
對話(寶月):「“命令”」「 青影的刀子」
8、最終日·法庭·前篇(第三次法庭·前篇)
詢問~2年前的事件~
【證言者:寶月茜(茜)】
追問:「但是那時候看到的景象,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!」
(多田敷道夫……這次的被害人……)
選擇:繼續打聽
辯護人,你對以上證言有什麼看法?
選擇:追問那幅“畫”
→證言追加
舉證:「我曾經嘗試把當時的事畫出來,不過好像已經遺失了呢……」時選「證物清單」
詢問~小茜的“畫”~
【證言者:寶月茜(茜)】
舉證:「……不過我可以保證,我的確照實把當時看見的情況畫了下來。」時選「罪門直鬥的解剖紀錄」
證人所留下的這張“畫”……跟解剖紀錄的矛盾之處在哪裡!
選擇:犯人持有的凶器
(……真的有這種可能性嗎?)
選擇:任意選項
……請各位看好了。這就是“凶器”的真面目!
選擇:2年前的照片
詢問~想起了什麼~
【證言者:寶月茜(茜)】
追問:「我知道辦公室應該沒有逮捕君……可是我真的看到了!」
(那麼,小茜看到的到底是什麼?)
選擇:大概能猜到
寶月茜看到的“逮捕君”,真面目究竟是什麼!
舉證:站不穩的壺
(該從哪個“角度”去看這個壺,出示給現場所有人看看吧……!)
仰視血蹟的部分。
在兇手作案的瞬間,證人看到了這個壺……到底會帶來什麼變化!
選擇:任意選項
被害人是否可能為我們留下,“真兇的名字”這個情報……
選擇:任意選項
死者遺留下來的“信息”……其實已經在我們手中了。
舉證:站不穩的壺
(……一定是“兇手的名字”!)
連接血痕組成「茜」字。
9、最終日·法庭·後篇1(第三次法庭·後篇1)
獲得證據:證據法入門書
(現在就是抓出“真兇”的時候!)
舉證:岩徒海慈(65)
詢問~“SL9號事件”~
【證言者:岩徒海慈(岩徒)】
舉證:「所以事情就很清楚了。“偽造”證據這種事,根本沒有我的份啊。」時選「站不穩的壺」或「證物清單」
詢問~“證物”與“偽造”~
【證言者:岩徒海慈(岩徒)】
追問:「偽造現場對我又沒有什麼好處。」
→證言變更
追問:「對我又沒有好處,我怎麼可能協助別人呢?」
(……自我中心的署長,會為了協助某人而做出“偽造”行為嗎?)
選擇:指出“某人”是誰
……岩徒署長有可能協助“偽造”的人,究竟是誰?
舉證:寶月巴(29)
能證明岩徒署長涉及搜查官命案的關鍵證據!
舉證:ID卡使用記錄
能夠證明案發當天,被害人和署長,兩人曾經見過面的證據!
舉證:多田敷的報失單
岩徒署長為了搬運屍體……使用了這種東西!
舉證:「御劍的停車紀錄」以及「螺絲刀」
(這種關鍵“證據”……我手裡有嗎……?)
選擇:現在還沒辦法出示
……我知道了。我要求傳喚最後一位證人!
舉證:寶月巴(29)
10、最終日·法庭·後篇2(第三次法庭·後篇2)
詢問~岩徒署長與“偽造”~
【證言者:寶月巴(寶月)】
追問:「我看到罪門檢察官的屍體後……就開始想辦法,並偽造了證據。」
→證言變更
追問:「我把青影那把刀的尖端折斷後,塞入傷口,又移動了屍體。」
(雖然我的頭腦也很好……不過保險起見,還是問一下?)
選擇:為什麼要搬動屍體?
→證言追加
舉證:「那個壺是案發當時打碎的,因為它的碎片很礙事……」時選「站不穩的壺」
詢問~壺和血書~
【證言者:寶月巴(寶月)】
舉證:在「所以,我只好拿起全部的碎片,快速擦拭上面的血跡。」「幸好每個碎片都比較大,我沒有遺漏任何一片。」「“被人看到之前要趕快隱瞞證據”……我滿腦子只有這個念頭。」任意一處舉證「站不穩的壺」
我想,那張照片一定藏在某個地方才對!
選擇:證據法入門書→「調查」查看詳情
尋找「證據法入門書」的照片
光標移動到「證據法入門書」頁面調查。
→獲得證據:寶月巴的照片
(那件指出殺害罪門檢察官的“真兇”的證物……)
選擇:無法出示證物
(只要別做出錯誤的判斷…… 一定可以拿下勝利!)
選擇:出示證物
能夠指出殺害罪門檢察官的真兇的“關鍵證據”是什麼!
舉證:布塊
這片布上的指紋,其主人是……!
舉證:寶月茜(16)
各位看好了……!這就是和布片“矛盾”的證據!
舉證:寶月巴的照片
你曾經刻意想要將“布片”藏匿起來……!
選擇:證物並不違法
如果此行為並未“違法”,請出示你的根據!
舉證:證據法入門書
(如果只有一個人,肯定沒辦法發現的“證據”是……)
舉證:證物清單
第5話結束。